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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贞路4号女主人不在家的时光令布莱克感到快乐,无论把他完整地看作一个人还是片面地看作一条狗。

叫怀特的中年女人不会干涉黑狗的任何行动,她对尖利的长牙和眦开的毛发抱有天然的恐惧。而哈利在这个年纪本就对危险知之甚少,他更热衷于探究未知事物,当大犬的肚皮随便向他摊开时,他便已经习惯把它当作生活的背景元素之一。因此,当佩妮不在的时候,布莱克十分自由,比如今天。

听说她到她男友那里去了。

布莱克不应该直呼佩妮·伊万斯的名字,他们并没有那么熟络,虽然他们已经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了,她甚至还将一个幼稚的昵称安在他头上,但称呼她为伊万斯多少有些歧义,要知道她是远不如那位伊万斯的,至少在长相和受欢迎程度上。

根据他的观察(他黑色的皮毛能够很好地隐藏在夜晚的院子中),哈利的这位姨妈有着一段缺乏激情的爱情,对象是个大肚子的男人。他打赌他会在背地里喝一些烈酒,不然他的鼻子不会长得那么像苏格兰人。

那个可以算作轻微肥胖的男子开着一辆如他体型一般的车,看着不是很贵,但也不便宜。布莱克的天赋——他可以轻易看出一样东西的价值高低,哪怕他根本不了解那样东西,他对此极为自信。

这种恋情最为无趣,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人会把它当成值得一说的东西。他们每晚电话的内容是一种噪音,两人没完没了地问对方好不好,然后说自己很好。

她倒是常和那个诡异的巫师抱怨生活的不如意,她说得很隐晦,大概是不想让对方看低了,可又常因没把姿态放得足够低,导致那人根本不理会。那个人是个呆子,他也许压根没和女孩儿交往过,好吧,事实上布莱克也没什么经验,他只是被很多女孩约过,听她们说自己考试考砸了。

他打赌那个身上带着咒语的男人不怀好意,无论是对佩妮·伊万斯还是哈利。

所以他提前做了一些准备。

“小黑!小黑!”哈利刚完成一幅蜡笔画,他迫不及待想要给那条善解人意的大犬看一看,它一定会懂他在想什么。但是刚才还围在他旁边的狗不知去了哪里。

“别叫它了,哈利。它刚学会如何使用卫生间。”怀特太太正坐在沙发上织毛线,老花眼镜刚好卡在她鼻梁的拐点,使她看上去充满智慧。

狗也需要自己去卫生间吗?哈利相信了,拿着画向沙发走去。他不介意耐心地等小黑一会,这是朋友该做的事。

看着洗手池上的镜子里映出男人的脸,布莱克有些兴奋。不过这种兴奋劲儿已经消下去一些了,在此之前他已尝试过偷偷进来舒展脊背,并掬一捧水洗个脸。长时间四脚着地容易令脊柱弯曲,一个布莱克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。

今天有些不一样,清水泼到他脸上的时候引起一阵刺痛。嘶,他咬着牙用手挤了挤眉弓处的伤口,伤口不大,但有点深,虽然表面皮肤已经开始愈合,但显然下边还没处理干净。

恶心的老头,他小声说了一句。

他难得说话,自言自语间水汽团在镜子上,令伤口模糊起来,真麻烦,他大力地用手擦了擦镜子。这都得怪廊桥下边的那个臭酒鬼,不知道他是用什么砸的他,发霉的玻璃酒瓶还是铁质的储蓄罐。

不过都无所谓了,布莱克冲镜子笑了下,顺带做了个怪相。

西里斯·布莱克,酷,这道伤疤丝毫没有影响他完美的样貌,而是使他更靠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了,格兰芬多式的英雄,带着些潦倒潦倒与伤痕。他心情大好,甩了甩手,丝毫没在意水滴粘在洗手台边缘。

他把手揣进兜里,里头有一根坚硬的木杖,远超过口袋的长度,幸好这件外套破到口袋与衬里间有无障碍通道。他还没仔细看过这东西,他把它掏了出来,先隔着段距离闻了闻,以确定它没沾上那老酒鬼身上的恶臭。

它莫约有八英寸长,用作某种翻找垃圾的工具是合理的,但在魔杖里过于短了,由此可见它主人在性格上存在某种缺陷。黑色的木料,底部有人为的倒刺,就好像曾有人试图摩擦它来取火。

大体上看,这是根饱受折磨的魔杖,显然他的主人并没有好好对待它。

没错,就是那个已经几乎失去理智的流浪汉,布莱克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,也不确定他是否是这根魔杖最初的主人,但那人总是出现在麦莉丝面包坊后头的垃圾桶边,哈利上学的时候常经过那儿。

早晨那里的气味很复杂,排风管道送出厨房里甜美的麦香味,又伴随着尚未被收走的过期食品隐隐的腐败味,还有那老东西身上的劣质酒精味。布莱克也不想自己的鼻子灵敏到能分辨出老东西到底几天没洗澡,但他还是被迫接收了那些信息,谁叫大多数时候他都以狗的形态路过那里。

做狗也有好处,比如他几乎是瞬间就扫到了对方手里捏着的那根木棍。除非这老头子拥有什么特殊癖好,不然布莱克绝不相信他打算拿这根东西当餐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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